安宁市2023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三 )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见附件4),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资格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或材料寄达截止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 , 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
(四)教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5),按照申请提交材料目录顺序整理材料 , 并在首页标注申请人报名号 。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及体检办法.doc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3:资料确认清单及要求、材料准备样式、邮寄注意事项.doc
附件4:承诺书.docx
附件5:《行政许可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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