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拱墅区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房二期常见问题解答( 二 )


11、申请条件中“市区”的范围具体指什么范围?
答: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 。
12、对人才资格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以怎么办?
答:报名人才可电话联系开发建设单位,或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报名人员预留的电话进行沟通,报名人员应根据开发建设单位要求提供人才认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社保参保证明、用人单位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由区人才认定部门对人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人才资格的,纳入人才库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登记 。
13、如何认定一户购房家庭?
答: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单身或一对夫妻(含未成年子女)作为一户购房家庭 。一户购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
14、购房家庭的哪些房产需纳入审核?
答:购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已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的房产、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以及批地建房情况等需纳入审核 。
15、杭州市区的无房证明在哪里办理?
答:购房家庭可在“支付宝”或“浙里办”搜索“住房信息查询”,可查看办理“限购区域住房情况证明”和“四县市区域住房情况证明” 。
16、市属、区属用人单位指的是什么?
答: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 , 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
②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
17、怎么提出拱墅区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
答:根据《拱墅区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二期试点配售受理公告》的规定,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通过线上登记报名平台提出申请 , 线上购房申请登记二维码:
杭州拱墅区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房二期常见问题解答
杭州拱墅区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房二期常见问题解答
18、什么时间段可提出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
答: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线上购房申请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时至2023年5月27日17时截止 。
19、如果因申请提交资料不符或缺失原因未通过审核,可以重新提交吗?
答:2023年5月25日9时至2023年5月27日17时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允许该部分申请人在2023年5月29日17时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
20、提交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后到签订合同要有几个环节?
答:提交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后,还要通过企业初核、资格复核、摇号公示、公证选房,最后到签订合同环节 。
21、申请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购房家庭应如实填写《拱墅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通过受理公告下方链接下载) , 经人才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通过线上登记报名平台提交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申请表背面的《拱墅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材料清单》) 。
22、申请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通过审核后,会有什么凭证?
答:申请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通过开发建设单位初核、拱墅区住建局复核公示后,开发建设单位在线上登记系统中出具电子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
23、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怎么摇号和选房的?
答:开发建设单位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按照人才类别先市级后区级依次确定顺序号 。其中,市级A类人才免摇号,市级BCDEF类人才分类别进行摇号,按照人才类别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顺序号;拱墅区区级人才不区分人才类别进行摇号,确定顺序号 。
顺序号确定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公证处组织人才购房家庭按选房顺序号公证选房 。
24、购房家庭选定房源后,怎么签订合同?
答:人才购房家庭选定房源后,根据选购的产权份额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意向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再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剩余购房款,与代持机构签订《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协议》 。逾期未签订买卖合同,视作选房后放弃购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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