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净山翠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梵净山翠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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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 组织了对梵净山翠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 。审查合格 , 批准自2005年12月9日起对梵净山翠峰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2005年第175号 。
保护范围
梵净山翠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给予“梵净山翠峰茶”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函》提出的范围为准 , 为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洋溪镇、杨柳乡、缠溪镇、罗场乡、朗溪镇、合水镇、永义乡、木黄镇、新业乡、天堂镇、刀坝乡、杉树乡、板溪镇、沙子波镇、中坝乡、新寨乡、峨岭镇等17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 。
【梵净山翠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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