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和评价黄有光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


复旦大学教授、经济学家黄有光提出“一妻多夫” 。女性同胞们有福了?

怎样看待和评价黄有光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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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我国男女比例失调 。黄有光先生面对中国“男多女少”出现的“光棍”现象 。提出了另类的建议“一妻多夫” 。我们最熟悉的就是印度的一妻多夫制 。但是却不适合中国 。因传统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度已经在中国实行了多年 。且根深蒂固 。还得考虑“一妻多夫”所带来的家庭矛盾 。社会伦理道德等问题 。
黄有光提出面对男多女少 。应该考虑允许一妻多夫:还记得老舍《茶馆》里面两个逃兵找人贩子“合买一个老婆”的桥段吗?我高中的语文老师讲过 。当时她在课堂上对这个桥段的评价是:“枉顾人伦 。恶心至极” 。我听了这个提案被冠冕堂皇地提出的时候的感受是一模一样的 。上一个让我恶心到同样程度的事情是德国官方给东欧移民介绍JN的“工作”并美名其曰“帮助再就业” 。当初代孕合法化的消息都没让我恶心到这种程度 。刨除财产关系的话 。法律意义的婚姻关系意味着什么?无非是生育和X 。对那些既没什么财产也没有人格魅力可言的底层男人来说 。婚姻除了这两个东西以外就更没有其他的内容可言了 。别和我犟 。但凡他有其一 。为什么要沦落到和另一个人合娶?一方面 。这种关系在人群中是可以忽略的绝对少数 。再怎么合法化也不可能让拥护这种关系的人变多;另一方面 。不涉及财产的、真的基于个人意愿的开放关系 。也根本不需要婚姻的强行绑定 。而沦落到需要靠结婚证强行确保的那种关系 。怕是女方也真就成了“合法”的XY工具与生育机器了吧 。毕竟我国法律里面没有婚内QJ这一说 。这种建议若真的通过 。最大的受益者无非就是那些残存在山沟里的小农 。用这种方法把他们或买或骗来的女人用一张结婚证“合法公妻”掉(他们但凡有一人买一个的钱 。也不至于用买的) 。然后结合最近的离婚冷静期条款 。风味更佳 。
怎样看待和评价黄有光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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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赞成黄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的建议和做法 。原因有3点:
1、 这种做法破坏了“一夫一妻”的神圣性 。间接否定了我国婚姻家庭法 。我国婚姻家庭法是以一夫一妻为基础 。构建了一套二人家庭责任与义务的社会秩序 。家庭财产上的事宜也以此开始 。“一妻二夫”“一妻三夫”“一妻四夫”乃至“一妻多夫”复杂了家庭关系 。让原本的家庭体系变得模糊不清 。家庭责任难以具体落实 。家庭关系由此变得更加自由 。没有了“一夫一妻”的神圣性 。婚姻家庭法该往何处发展?
2、 女人可能成为生育机器 。毁灭了女人独立自主的机会 。“一妻多夫”是曲中求直 。不考虑夫妻生活的条件下 。就男人的原始意愿来说 。大多希望女性腹中的孩子属于自己 。黄教授提出“一妻多夫” 。女人必然会在生育上退步 。成为生育机器 。你或许可以说 。女人可以拒绝生育 。那么发展到一定程度 。家庭中的部分男人肯定会因此来逃避家庭责任 。那么“一妻多夫”也随之回归到“一夫一妻”上面来 。如果女人不拒绝 。生育机器会是女人的一生 。女人从此丧失了独立自主 。几千年来 。女人争取来的自主权利 。也在黄教授的言语中再次沦陷 。古代女人是因体力因素失去了权利 。实在不想在今天因黄教授而失去自己把握人生的机会 。
3、 冲击了原有的伦理道德 。模糊了男人的家庭责任 。促使男人变得更加极端 。历来 。在家庭关系中 。一直都是女人承担生育责任 。男人承担抚养责任 。前面说到 。“一妻多夫”让家庭关系更加复杂 。原本的伦理道德也开始云烟缭绕 。生育出的孩子 。如何称呼家庭中的多个男人?都叫爸爸?还是都叫叔叔?这一关系的变化 。让孩子只知其母 。不知其父 。男人是否会愿意承担这一模糊不清的家庭责任 。大家应该心中有答案了 。
怎样看待和评价黄有光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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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教授在某平台的视频中 。举例了西藏的“一妻多夫”制 。这里我们不多加阐述 。西藏的特例情况是建立在不发达的原始与封建社会之中 。没有任何人去主动选择这一制度 。是迫于生存与生育的需要 。才不得不妥协的产物 。西藏缺少人类生存的食物 。也缺少足够多的人口 。也没有足够信息的交流 。与当下社会不能等同 。我国现在男女生育比例失衡 。这肯定不能 。我国几千年来 。结婚的多数是男人年龄大 。女人年龄小 。我们在说男女生育比例失调的时候还要看1993年和1991年的男女数字 。更深层次要考虑多个年龄跨度 。还要考虑到教育时间导致的生育年龄推后 。男女比例的不匹配 。不是数字上的1:1 。这个我下期写 。这里我继续说“一妻多夫”是不能改变问题的所在 。反而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消灭一种矛盾 。创造多个矛盾 。有点得不偿失 。不说男人和女人是否愿意这一关系状态 。当下社会也不会容许发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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