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死刑犯在行刑的前一天突发重病,第二天还用执行死刑吗?


如果死刑犯在临刑前一天突发重病 。还会被执行死刑吗?一个真实的故事告诉你 。突发重病之后 。该给予的医疗治疗肯定会给予 。但同时 。该执行的死刑依旧会执行 。
老张是红丝带死刑犯 。红丝带意味着什么 。相信大家应该都清楚 。老张就是年轻时去KTV玩儿 。想追求刺激 。被朋友带上了一条不归路 。尝试了害人的玩意儿 。此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本来挺殷实的一个家庭 。给害的支离破碎 。家财短短5年时间就被败光 。老张自己也染上了很多疾病 。
最后 。老张依旧没有战胜自己 。彻底戒掉害人玩意儿 。反倒开始通过贩卖害人的玩意儿 。来让自己获取害人玩意儿 。但是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张还没有尝试几次就被抓了起来 。但因为数量比较大 。最后也判了极刑 。
因为老张是红丝带 。而且 。身体的各个器官都比较衰竭 。可以说是百病缠身 。所以 。基本上镣铐都是给最轻的 。但平时给老张的治疗 。光是每月花的医药费 。都差不多等于三个管教的工资 。但是 。没有人会有怨言或者提出异议 。因为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看守所是让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地方 。所以在里面 。任何人基本的生命和健康都会给予保障 。
最后过了一年多 。老张的执行令下达了 。执行令下达 。就意味着7天以内必须执行死刑 。老张在执行前一天 。还因为心肺衰竭经历了一次抢救 。抢救过来后第2天 。老张就被带到了刑场 。
所以 。还是那句老话 。在看守所里面 。一切都是按照规则来进行:该惩罚的惩罚 。该奖励的奖励 。该保障的保障 。作为死刑犯被执行死刑 。是因为他犯了不可饶恕的错 。他将用生命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但是 。在法律剥夺他生命的前一秒 。我们都会保障他的生命和健康 。让他反省自己的错误并悔改 。这不仅是出于人道的关怀 。更是出于对生命的敬畏和对法律的捍卫!
其他观点:
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答案:不能!
严格意义上来说 。死刑应当分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 。虽然都属于“极刑”的范畴 。但是被判处缓期两年执行的死刑犯来说 。如果在缓刑期间没有故意犯罪 。那么缓刑期满后应当予以减刑 。改判为无期徒刑或25年有期徒刑 。后期根据服刑表现和悔过情况还可以继续减刑 。但最低服刑年限不得少于25年或20年 。在有生之年还是有机会改造出狱的 。
相较于死缓 。死刑立即执行则更为严厉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作出立即执行的判决之后 。罪犯当即就会被执行 。事实上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 。一审作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后 。罪犯有权上诉 。所以不会立即“执行”;再者 。即便死刑犯放弃上诉 。凡是死刑的裁决 。最高法院必然要对死刑裁决进行复核 。且由最高法院长亲自签发死刑执行令 。下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死刑执行令的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
也就是说 。即便是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犯依然有上诉 。或者最高法死刑复核的过程、执行令签发的过程、执行令签发后7天的交付期 。因此“立即执行”只是相对于“缓期两年”所说的 。

如果死刑犯在行刑的前一天突发重病,第二天还用执行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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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在执行前 。比如最高法复核期间、执行令下发前 。死刑犯突发了疾病 。会给予治疗吗?
可以很明确地说 。可以!虽然死刑犯罪大恶极 。但是其一些基本权利还是受保障的 。这也体现了司法的进步和人性化关怀的要求 。再者 。按照《监狱法》第54条的相关规定 。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 。无论是被判处何种刑罚的罪犯 。他们的的医疗保健都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 。一旦患上疾病 。在卫生防疫计划范围之内 。都可以免费治疗 。即便监狱内医院达不到治疗条件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服刑人员本人或者家属可以提出“保外就医”的要求 。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被允许“保外就医” 。
但是 。“保外就医”的范围是不包括“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的 。只包括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 。这也是鉴于死刑立即执行罪犯的社会危害性 。
因此 。对于被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而言 。在真正执行前 。倘若其突发疾病 。监狱内的医院会给予免费治疗 。即便医疗条件受限无法彻底根治 。也只能保守治疗 。不存在“保外就医”的情况 。
如果死刑犯在行刑的前一天突发重病,第二天还用执行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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