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们遇到矛盾,总喜欢私了,而不喜欢通过法律解决?


【为什么人们遇到矛盾,总喜欢私了,而不喜欢通过法律解决?】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相关 。不要做过多的联想 。
“重视调解、无讼是求”是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 。在传统中国 。基于熟人社会的背景 。基于儒家“和为贵”的价值准则 。“厌讼”是普遍情形 。中国有着悠久的成文法传统 。以刑为主 。民刑不分就是特点之一 。当人们发生纷争时 。调解贯彻生活的各个方面 。如 。我们通过影视作品发现 。家族之间因土地纠纷 。打死、打伤人后由家族的首领进行调解 。可能就是当时的实践 。
法律文化具有传承性 。而且深深扎根于普通人的意识之中代代相传 。当代中国法的现代化的特点之一由模仿大陆法系到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但是法律意识不因模仿而完全改变 。部分中国人在发生纠纷时 。更乐意通过民间的调解而不是官府的诉讼来解决 。这体现了中国人独特的法律价值观;部分中国人受到移植的法律影响 。其价值取向是正义 。有着强烈的诉讼欲望 。
传统中国社会所向往的大同世界是和谐的 。和谐意味着无讼;西方法的价值取向是正义 。法则是正义的表现 。诉讼体现着和善与公正 。我们应当充分注意到 。无讼与讼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仅仅体现了法律文化的传统不同 。治理国家应当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国家与社会应当尊重不违背法律原则的“私了” 。
徐剑随笔 。仅供参考 。

为什么人们遇到矛盾,总喜欢私了,而不喜欢通过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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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观点:
贪快 。耗时不起 。拖而不决不起 。
其他观点:
与中国传统文化习惯有关 。长期以来认为打官司都是他人的事情 。还是喜欢私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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