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案例 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 )


五是严格执行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 。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自2019年7月1日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抓好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完善PPP项目管理制度,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提高PPP项目投资决策科学性 。2019年7月1日之前未完成实施方案审查的PPP项目,要开展或补充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审查 。
4、ppp项目与bot项目的优缺点?PPP模式在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在初始阶段就共同参与项目论证与可行性研究,缩短工作周期,降低项目费用 。可以在项目初期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并且政府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而BOT模式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都需要长期的调查了解、谈判和磋商过程,以致项目前期过长,投标费用增加 。风险分配不合理,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加大了融资难度 。在特许经营期内,政府对项目失去控制权 。
PPP的优点在于政府能够分担投资风险,能够降低融资难度,双方合作也能够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不同目标,形成社会利益最大化,但缺点在于增加了政府潜在的债务负担 。BOT优点在于政府最大可能的避免了项目的投资损失,缺点是投资风险大,私营资本可能望而却步,且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不同,单方面利益最大化的均衡并非全社会最优 。
5、ppp项目规划许可证办理给谁?一般来说,项目规划许可证应该办理给“项目法人” 。
但是在PPP项目实践中,由于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通常先由政府有关部门以自身或其指定机构名义进行,在立项审批完成后再进行招选PPP项目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授予特许经营权等工作 。
【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案例 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因此,按照PPP有关政策法规,项目公司(如不涉及组建项目公司的,则为社会资本)虽然实际承担着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项目法人的职能,但由于前期立项报批等环节已由政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完成,并已取得相应批复(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土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可研批复等),因此前期已完成的多项文件中载明的项目法人仍为原报审机构,从而可能造成项目立项文件载明的项目法人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导致后续PPP项目实施阶段管理主体责任界定不清,并引发项目自身报批、报审、报备合规性等诸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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