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个税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试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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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回答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个税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及情形,包括:
经济补偿金=0,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
经济补偿金=N,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41种情形 。
经济补偿金=N+1,用人单位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外,还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3种情形(即代通知金) 。
一、经济补偿金=0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2.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
3.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6条)
4.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5.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6.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7.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8.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优质回答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核定的 。
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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