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实验小学凤竹校区 晋江实验小学招生条件( 二 )


(3)青阳、梅岭区域内市直、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 , 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市直小学、镇属小学申请入学 。
(4)其他镇街机关干部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 , 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小学申请入学;其中 , 在青阳梅岭区域市直学校、镇属学校服务社区拥有个人房产的 , 子女按社区“两一致”类别申请入学 。
6.国有企业员工子女入学
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 , 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 , 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 , 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
7.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 凭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学 。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
(2)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①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 , 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全市范围内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第四层次人才 , 可安排其子女到个人房产或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优质公办学校(不含实小、二实小、三实小 , 实幼、二实幼、三实幼、四实幼、星星实验幼儿园)就读 。第五层次人才 , 可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其子女到个人房产或工作地所在镇(街道)条件较好学校就读 。
②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
申请步骤: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申请确认后按相关程序自动流转→凭审核结果及《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房产证》等材料申请入学 。
(3)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 , 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入学:凭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凭证”申请入学 。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 , 根据“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可到落户镇(街道)小学或服务区小学起始年级申请入学 。
申请步骤:网上搜索填报《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凭《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和《户口簿》向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符合条件的 , 安排就读学校→申请人到相关学校报名登记→相关学校公示接收结果 。
(5)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 , 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
【温馨提示】
除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外 , “优秀人才子女”、“积分优待对象”在户籍人口需派位入学的学校申请入学 , 只享受派位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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