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实验小学凤竹校区 晋江实验小学招生条件( 三 )


8.非“两一致”入学对象
根据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 , 学校如有剩余学位 , 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适龄儿童“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籍(外籍)”等非“两一致”对象 。
(1)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 , 拥有房产 , 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 , 凭《房产证》、《户口簿》到学校申请入学 。
(2)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 , 拥有服务区户籍 , 没有房产的 , 凭《户口簿》到学校申请入学 。
(3)“港、澳、台、侨籍(外籍)”适龄儿童 , ①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 , 并实际共同居住的 , 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 , 学校容量不足时 , 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②如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 , 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③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 , 参照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执行 。
9.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务工子女凭《户口簿》、父(母)《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 。
(2)市直学校 , 青阳、梅岭、安海区域学校 , 各镇中心小学等资源相对紧张的学校 , 继续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公办学校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 。
(3)父(母)不在晋江务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 , 不能在晋江入学 。
10.晋江籍适龄儿童异地入学
晋江户籍适龄儿童在非户籍地入学:一是购房 , 凭《房产证》 , 可按非“两一致”入学对象参加学校派位招生或协调周边学校入学;二是务工(或经商) , 父(母)在我市学校服务片区务工(或经商) , 参加社会保险半年以上 , 凭“社保缴费凭证”及《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 , 子女可在务工(或经商)地服务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
11.特殊儿童入学
残疾儿童视残疾程度 , 可通过特教学校、特教辅读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方式完成义务教育 , 送教上门对象需建立学籍 。
12.部分市直学校服务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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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实验小学凤竹校区 晋江实验小学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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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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