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跟老板谈工伤赔偿问题?


根据我在实务当中得出的经验 。工伤的事情 。根本不用找老板谈 。因为根本就没什么好谈的 。工伤的赔偿标准 。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 。该拿多少就是多少 。如果说跟老板谈的话 。肯定是拿不到这么多钱的 。老板不可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多给你钱 。
而且 。工伤的赔偿包括很多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这些钱你都能够计算清楚吗?在找到老板谈判之前 。我觉得你至少要知道自己能够拿到多少钱才能谈吧 。如果连钱的多少都不知道 。那么老板随意给你开出的五万或者十万 。你能接受吗?你能知道与你能够拿到的钱相比差了多少吗?你知道自己的劳动能力鉴定能到哪个级别吗?如果是单位与你协商 。让你去一个他们指定的鉴定机构做劳动能力鉴定 。你能确定单位与鉴定机构之间没有关系吗?
谈判想要成功 。要了解对方的弱点 。如果不知道的话 。是没办法取得优势的 。作为一个职业法律人 。我还是建议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 。找专业的律师处理 。律师可以帮你计算出你到底有多少赔偿可以拿到 。可以帮你对你的法律风险做一个预测 。让你规避掉对你不利的情况 。找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我相信 。你能够找到一个好的律师的话 。是可以将你的利益最大化的 。
如果大家觉得对你有帮助 。请点个赞
点击头像关注我 。查看更多法律相关回答 。总有跟你情况相近的
我是无极 。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其他观点:
您这个问题很常见 。很宽泛 。首先说一下工伤赔偿的范围 。工伤赔偿涉及的范围比较广 。主要包括(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 生活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 伤残津贴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等 。
有工伤就涉及到赔偿 。工伤情况的发生各有不同 。具体的结合实际情况 。发生工伤 。可能会发生以下情况:
一、公司可能会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 。不会主动联系你 。前期的费用由你自己垫付 。这种情况您可以跟公司联系 。了解一下公司的态度 。如果确实是不承认 。您需要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进行劳动关系认定 。
二、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 。公司不承认是工伤 。如果跟公司协商不成 。这就关系到工伤认定 。分为两种情况:(1)公司认为您这种情况属于工伤 。双方可以协商赔偿 。解决问题 。(2)不认为您的情况属于工伤 。这种情况下需要您进行工伤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 。争取相应的赔偿 。如果公司不进行赔偿 。您可以到法院起诉 。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期间发生的伤害不能算作工伤 。所以不能要求工伤赔偿 。可以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承担责任 。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问题可以私信
其他观点:
作为专业评残人员 。先问几个问题 。你认定为工伤了吗?你想要多少钱赔偿才能满意?你知道进行工伤赔偿申请需要依法进行吗?你知道对于确定赔偿数额 。国家有严格计算标准吗?你是依法办事还是感情用事狮子张口漫天要价?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
不知道您属于那种情形?
一旦认定为工伤 。则可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 。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 。
赔偿的项目: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等 。雇员损害赔偿的 。申请伤残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