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件模拟法庭实训报告( 二 )


从小被求全责备的药家鑫 , 哪怕物质充足 , 心灵却已经变得畸形、扭曲 , 在他的心里 , 被父母责备的恐惧远远大于亲手剥夺一个人生命的恐惧 。正是因此 , 他在肇事之后 , 首先选择了逃避 , 而不是承担自己的责任 。

药家鑫案件模拟法庭实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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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通过案件 , 我们可以发现 , 药家鑫一案事实清楚 , 证据确凿 , 来
本案中药家鑫交通肇事后 , 因为担心张妙报警 , 用刀向张妙致命部位连续攻击 , 显然已经触犯了故意杀人罪 。
药家鑫的父母在得知药家鑫杀人后 , 立刻对他进行规劝 , 并带他投案自首 。
《刑法》67条对自首进行了定义 , 自首就是说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投案 , 把自己的行为向其他人如实供述出来的行为 。
为了鼓励自首 , 节约司法资源 , 提高司法效率 , 法律规定了可以对自首的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 。
但是为什么药家鑫有自首情节却还是被判处了死刑呢?案件中的药家鑫被父母带去投案自首 , 属于自首中的“陪首” , 就是亲属陪同自首 。
此外 , 法院认为 , 药家鑫为了逃避责任而杀人 , 动机卑劣 , 手段残忍 , 情节严重 , 不足以从轻处罚 。所以在我国 , 自首并不是绝对能减轻责任的条款 。
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 , 生命只有一次 , 我们除了爱惜自己的生命 , 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 。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家庭环境对一个人性格的影响 。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最先想到的是隐瞒 , 也有从小父母带来的阴影的原因 , 因此为人父母不光要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 , 也不能忘记给孩子应有的关心和爱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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