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 二 )


4、鼓励在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高层次人才结项出站后留锡在企业、科研院所单位工作,工作满 1 年后,本人在锡购买首套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给予 30 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 。
5、积极组织举办各类研究生招聘对接、科研实践、项目合作等活动,对应邀来锡参加招聘和科研实践活动的外地高校在校研究生,按往返一次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不超过 1500 元的交通补贴 。对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招聘活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 。
三、补贴申领程序
1、补贴申请
各类补贴(除交通补贴)均通过互联网申报平台提出申请,申请人注册账号后,登录并根据系统要求填写和上传申请资料 。
(1)租房补贴申请资料
大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下同);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无锡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生成);
房屋租赁发票;
本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本人亲笔签名的《无锡市优秀大学生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
在锡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须上传营业执照 。
(2)购房补贴申请资料
大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本人购买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如不动产证为夫妻共同登记,还须提供结婚证)及购房发票;
本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本人亲笔签名的《无锡市优秀大学生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
在锡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须上传营业执照 。
(3)生活补贴申请资料
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本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本人亲笔签名的《无锡市优秀大学生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
在锡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须上传营业执照 。
2、申请资料审核
补贴申请提交成功后由相关业务单位进行审核 。
(1)租房补贴的审核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由租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审核;归国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生、高技能人才分别由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分别审核学历和技能等级,由租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审核大学生资格、劳动(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房屋租赁发票、创办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等内容,并对租房证明材料进行查验 。
(2)购房补贴的审核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接审核;归国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生、出站博士后分别由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确认学历、出站博士后资质,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大学生资格、自购房屋、劳动(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创办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等内容 。
(3)生活补贴的审核
由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申请人的学历,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创办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等内容 。上述审核工作一般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在受理时限内,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本人 。
3、补贴申请人员公示
(1)租房补贴的公示
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于每月第 5 个工作日,将上月新增的租房补贴人员名单从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在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的显著位置公示 5 个工作日,同时市人才服务中心将所有新增人员汇总名单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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