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201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最新版( 四 )


7.3材料的采保费、卸货费及按规定要求的对有关材料抽样检测费、试(实)验、检测费、三性试验费等 , 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中 , 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
7.4各主要设配、材料由丙方自行采购 , 但必须与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的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一致 , 并接受甲方和监理人员的抽查和监督管理 , 若发现不符合项或假冒伪劣产品 , 丙方应及时认真按合同和甲方要求更换到位 , 并承担违约责任 。
7.5施工合同中甲方有权要求更改相关主材的品牌、规格或系列 , 材料单价以甲方签证的价格为准 , 只计1.6%的采保费 , 不考虑任何利润 。若主材改动 , 原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只换算其中的主材价格及主材对应的税金和总费用 。
八、变更修改及合同结算
8.1如无设计变更 , 工程量及单价按合同价包死 。
8.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①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②甲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③甲方确认的图纸内容未做部分对应的合同价款应予扣除 。
8.3因有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 , 按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签证 , 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 , 并执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组价明细的报价同比例优惠 。
8.3.1对于原有相应项目(指不论施工图内还是施工图外设计变更新增)的工程量调整:按甲方签证联系单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对于原图纸取消不作或甲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减少项目部分的工程量 , 其增减计价按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该项目综合单价执行 , 并考虑优惠承诺在内 。8.3.2对于联系单和设计变更单的新增项目部分(仅指原施工图没有的项目且属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无对应子项的 , 原施工有的项目但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工
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无的已含在合同总价中)调整 , 可按双方协商核价 。
8.4丙方不得对施工前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 , 须根据甲方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重新施工 , 直至达到甲方要求 , 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 并且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
8.5丙方承诺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由甲方、监理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 , 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的增加工程量或价款的签证单无效 。
8.6本合同总价已完全按施工图纸包死 , 考虑并完善了图纸中的错、漏、碰、缺项 , 并符合各规范及验收要求一次性包死 。对于施工图纸中无明确说明或绘出的但按各规范和验收要求实际需要施工的 , 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明确体现的工程项目 , 或施工图上有明显标志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明确体现的工程项目 , 均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 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 否则
结算时以违约处理 , 违约金的收取为丙方当时要求的该笔增加费用的2倍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 。
8.7零星增加项目、因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项目的费用计算和优惠幅度与本合同的计算 *** 相同 。
8.8零星计时用工签证工日 , 计时工统一按打工250元/工日 , 普工120元/工日 , 不计其他任何费用 , 只计税金3.5% 。
8.9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各子目的固定单价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中描述的施工范围和设计变更 , 如遇工期内甲方要求的其他新增或整改项目等工作 , 并考虑优惠承诺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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