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欺诈案例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 二 )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欺诈案例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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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阴阳合同中阳合同中的避税条款应该自始无效 。针对实务中网签合同与实际买卖合同价格不一致的问题,实务中一般可参照以下几种情形来处理:(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可认定合同有效;(2)对于差价太大的,一般可认定无效;(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网签价格条款无效;(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订网签合同后,便认为双方变更了民事买卖合同的成交价格,只想以网签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网签价格条款无效;(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成交价交税过户,则按照双方约定的真实成交价判决继续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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