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共有产权房产权增购和上市交易相关规定


烟台共有产权房产权增购和上市交易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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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面向住房保障对象供应共有产权住房
产权增购和上市交易
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增购限制期为5年 。共有满5年后,承购人可以向出售人申请一次性增购剩余产权,增购价格原则上按届时计税评估价格计算,计税评估价格低于原配售价格的,按原配售价格计算;承购人购买其他住房的 , 应当先增购取得共有产权住房的全部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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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对象: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对象为现行政策规定的住房保障对象,即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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