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拼音版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三 )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
(2)省略句
省略宾语 “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
省略主语 “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
省略介词 “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
补充注释
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
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 。“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
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 。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 。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 。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
创作背景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拼音版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公元1025年(天圣三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 。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 。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 。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 。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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