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件经过_复旦投毒是什么毒

复旦投毒案件是指2021年3月20日发生在复旦大学医学院的一起投毒事件 。当晚,一名女学生在食堂被投毒后被送入医院抢救 。经查,投毒者为同班女生,因对受害者心生不满而进行报复 。该女生被学校停学处理,并向受害者赔偿医疗费用,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引发社会讨论 。
一:复旦投毒案件经过
问题一:复旦大学投毒案件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楼主求采纳~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 。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 。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 。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
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 。[3]
作案动机
最高法经复核确认: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分别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一间宿舍 。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洋 。
毒物来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学吕鹏,准备向其要曾经做实验时用过的N-二甲基亚硝胺 。林森浩从吕鹏处拿到实验室钥匙到实验室将装有75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药瓶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注射器带走 。[3]
投毒剂量
检方指控,林森浩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 。[4]
案件经过编辑
投毒经过
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以取物为借口,从他人处借得钥匙后,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1号楼204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医学动物实验后存放于此处的、内装有剩余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带离该室 。
2013年3月31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携带上述物品回到421室,趁无人之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后将试剂瓶等物装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丢弃于宿舍楼外的垃圾桶内 。
2013年4月1日9时许,黄洋在421室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即于当日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 。4月2日下午,黄洋再次到中山医院就诊,经检验发现肝功能受损,遂留院观察 。4月3日下午,黄洋病情趋重,转至该院重症监护室救治 。
警方调查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洋中毒事件报案,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 。林森浩在此前,包括在接受公安人员调查询问时,
林森浩在法庭上接受二审宣判
始终未说出实情 。
2013年4月12日零时许,公安机关确定林森浩有作案嫌疑并对其传唤后,林森浩才如实供述了其向421室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 。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某医院去世 。经法医鉴定,黄洋系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
正式逮捕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
2013年5月5日,黄洋父母给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写亲笔信,质疑学校推诿避责,官僚作风 。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称林森浩无精神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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