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首页_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三 )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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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计算、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及格分为210分) , 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 , 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含80分外语听力口语部分以及120分综合能力部分)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 , 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 , 总成绩满分850分 。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总成绩计算 *** 由学院制订 ,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 。
06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校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 , 加强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
复试结束后 , 我校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 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 , 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
07
加分原则和依据
我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 , 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 , 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院(bjtuyzb@bjtu.edu.cn) , 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 , 符合资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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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 , 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 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 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告知书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 , 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 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 录取资格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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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或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10
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 , 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 , 复试费通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 。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 , 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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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工作办法
1.考生调剂条件
(1)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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