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本( 三 )


1.目的
规范从业驾驶员的招聘、从业行为考核、安全告诫及交代、健康及适应性检查、日常安全行为规范、信息档案管理、调岗和离岗以及疲劳预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具有较高安全素养和技能的从业驾驶员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
2.职责
2.1安技部为驾驶员招聘、职业健康及适应性检查、信息档案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安技部、车队协助 。
2.2安技部为从业行为考核、安全告诫及交代的归口管理部门 。
2.3车队负责上述工作的日常管理 。
3.引用文件
3.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4.内容及要求
4.1聘用管理
1)驾驶员聘用条件:应聘驾驶员须持有经交警部门审核合格的有效合法驾驶证件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驾龄为三年以上,年龄22至55周岁之间 。
2)驾驶员招聘程序包括应聘报名、初审、面试、从业履历审查等环节 。
3)应聘驾驶员从业履历审查中,发现在三年内,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有酒后驾驶、超速50%违法行为的,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均不予聘用 。
4)面试环节要了解驾驶员工作履历、婚姻及家庭状况、性格特点等情况,有不适合营运驾驶员情形者,不予聘用 。
5)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驾驶员证件、履历作假,或面试问答提供虚假信息的,解除劳动合同 。
6)驾驶员选聘时,公司应向其危害告知,说明工作岗位和环境面临的职业危害以及有害因素等 。
4.2 岗前培训管理
1)驾驶员聘任后,应进行不少于32学时的岗前培训 。
2)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车辆技术、驾驶操作等国家规定的项目 。
3)驾驶员培训完毕时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进行补考 。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上岗 。
4)驾驶员岗前培训项目、考核试卷应存入驾驶员档案 。
3.3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1)在职驾驶员每年应接受公司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未完成再教育的驾驶员,下一年度不得上岗,直至不足再教育学时 。
2)驾驶员应参加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当时不能参加的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 。驾驶员安全参加安全教育时,应在相应的记录中签署姓名,严禁他人代签字 。
3)公司安全驾驶员每年进行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安全培训 。驾驶员应认真、及时接受培训,并在将培训内容在工作中实践 。
4)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应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
5)驾驶员可对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形式等提出改进意见,公司应对采用的意见或建议的驾驶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 。
4.4驾驶员安全档案管理
1)除正常人事管理信息外,驾驶员安全档案内容还包括安全教育考核、违章违纪、交通事故、安全奖惩、证照审验、健康状况检查等记录 。
2)相关权限部门应及时对变更信息内容予以更新 。
3)驾驶员安全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机制,档案保存至驾驶员退休、转岗或辞退之日起三年时间 。
4.5驾驶员疲劳预防管理
1)公司应尽可能为驾驶员创造必要的强身健体的活动,促进驾驶员群体的体质提升 。设计驾驶员工作时间时,要考虑职业特点和个体间差异,每日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中间停车落地休息时间不低于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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