蚯蚓的选择教学反思简短 蚯蚓的选择实验报告单( 六 )


他们又邀请公安局、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开研讨会,想听一听行政机关的意见 。“争议很大,最终没有达成共识 。”李爱告诉采访人员,“各个部门都说,这个东西其他地方没有处理过,是罚款、拘留,还是没收工具?”
等检察院进入“调查取证阶段”,李爱发现,“调查对象抵触情绪很大 。很多人不愿意配合 。”
有时,电蚯蚓的人见到他们,拎着设备就往山上走,根据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他们也没办法采取强制措施 。“毕竟他们也是受人指使 。”李爱说,有时他们去寻找加工点的收购商,收购商常避而不见,见了还会挨骂,有的甚至连夜将场子搬到其他地方去 。
经过两个月复杂的调查取证,威宁县检察院对电击、收购、加工蚯蚓已立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 。但在法律适用、生态环境损害量化上,李爱担心,无法与法官达成统一意见 。此前,全国检察机关并没有提起蚯蚓保护方面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先例 。
2020年,有环保组织对广东省中山市3家电蚯蚓机生产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蚯蚓属在土壤生态系统中具有重要地位的野生动物,人类对其进行经济利用的手段必须在合理范围之内 。荣者光电等三家公司出售电蚯蚓机,使购买者以电击的方式猎捕蚯蚓,不利于蚯蚓和土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
这个被媒体称为“电蚯蚓机第一案”的公益诉讼案件最终打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而高院驳回3家企业的上诉,并维持了一审判决 。
除了没有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先例外,李爱的另一个担忧是,由于地龙涉及到中药产业,会不会对司法机关推动蚯蚓保护产生影响 。但他还是希望,“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的时候,要在利用与保护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
“一种恶性的循环”
孙振钧担忧的,是蚯蚓的减少给土地带来的影响 。
“如果大家都这么弄的话,跟农田的质量就有关系了 。农田都没有蚯蚓了,没有好的土地怎么能生产粮食出来?”孙振钧说,其次涉及到生物多样性的问题 。“不仅对这个蚯蚓有影响,对其他的土壤生物,土壤线虫、土壤螨类,还有蜘蛛等 。”
“实际上蚯蚓在生态系统里面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一位长期从事自然环保保护的专家告诉采访人员,“(电蚯蚓)对生态系统也是有破坏的 。虽然它们不是受保护的物种,不是珍贵濒危物种,但是这是一个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问题 。”
此前,不少媒体在报道电蚯蚓现象时,将这种行为描述为“灭绝式捕杀” 。
“捕杀地龙,是不是灭绝式的,这个需要进一步探讨 。”上述自然保护专家表示,在他看来,蚯蚓繁殖力极强,生存范围又广,“它不像大熊猫数量是有限的” 。“现在还谈不上是‘灭绝式捕杀’,农药、化肥(对蚯蚓)造成的伤害可能在地域范围上会更广一些 。”
但在这位专家看来,这种(捕杀)是存在问题的 。
“土壤出了问题,是整个我们的土地利用方式出了问题 。电蚯蚓只是其中问题之一,冰山一角 。”那位长期从事自然环境保护的专家告诉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蚯蚓也就是受害者 。
孙振钧也认为,蚯蚓的减少是事实,而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大量使用,土壤面临的污染不断地加剧,使得野生蚯蚓种群降低;其次是中药对地龙的需求越来越大;再者是地龙仪的出现,使蚯蚓的种群更少了 。
“现在是一种恶性的循环 。”孙振钧说 。
“我们农业专家早就提倡要休耕,要轮作 。”该专家说,“我们对土壤是掠夺式的利用 。其实不只是说电蚯蚓这一块儿,更可怕的是除草剂,使土壤板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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