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瓦解的原因 井田制瓦解时间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土地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将一块田地分成九等份,按照“田”、“井”、“坊”、“组”的等级管理 。这一制度在唐宋时期达到了顶峰,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井田制逐渐瓦解 。其瓦解时间大约是在明代初期,主要原因是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近代的战争和动荡 。至清末,全面废除井田制,进行土地改革,这标志着它的彻底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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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
公元前350年,秦孝公又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在这一次的变法中商鞅废除了一项制度,名叫“井田制” 。
那么什么是井田制呢?接下来就从起源、沿袭、特点、瓦解等方面为大家做一简单介绍 。
起源井田制是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演变而来,特点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无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土地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平均分配因土地划分为许多方块,而且形似“井”字形,所以叫做井田制 。
而“井田”一词 ,最早出现在《谷梁传·宣公十五年》中 。“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 。”

井田制瓦解的原因 井田制瓦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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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袭夏朝、商朝时期实行的八家为井、同养公田之制,公有成分更多一些 。周代以后出现的九夫为井之制个人私有的成分已增多,可以看作私田已被耕作者占有 。
西周中期,贵族之间已有土地交易,土地的个人私有制至少贵族之间已经出现 。由此,自上而下,进一步发展为实际耕作者的土地个人私有制 。
特点井田制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 。一个人大约耕种一百亩 。一百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 。
一井分为九个方块,周围的八块田由八户耕种,叫做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八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 。
【井田制瓦解的原因 井田制瓦解时间】井田制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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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 。
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 。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 *** 与买卖 。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 。
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 。使用奴隶集体耕作是奴隶制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 。
分类西周的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 。他们各自把其中最好的部分成千块、上万块地留给自己,叫“公田” 。因为公田的面积很大,所以也叫“大田”,驱使奴隶集体耕种 。
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土地,以田为单位分给和统治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 。这部分人因为住在“国”里,叫“国人” 。国人不负担租税,只负担军赋和兵役 。他们平时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小罐米和一捆牧草,作为军费 。战时当兵,自己准备武器、粮食和军需 。国人有当兵和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也叫“武夫”或“士” 。他们受到的教育主要是军事训练和礼仪学习 。这部分人是社会里的普通平民 。他们表面上不受剥削,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当时战争十分频繁,他们经常被征调去打仗,打了胜仗,掠夺来的土地和财富归统治者所有,打了败仗,还有被俘沦为奴隶的危险,如此之下,土地荒废,破产者多也 。因此,国人的地位是动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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