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瓦解的原因 井田制瓦解时间( 二 )


封建领主把距离城市较远、土质瘠薄的坏田,分给住在野外的庶人 。庶人住在野外,所以也叫“野人”,领主阶级瞧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最愚蠢,所以也管他们叫“氓” 。庶人没有任何权利,只有给领主耕种井田和服杂役的义务 。他们每年要先在领主的大田上劳作,然后才准许去耕种自己作为维持最低生活的那一小块土地 。
瓦解在西周中期,个别贵族为了额外榨取庶民的剩余劳动,强迫庶民开垦井田以外的空地 。但这样开垦出来的田地,不可能是方方正正的,也不可能有一定的亩积,是瞒着公室,不纳税的私有物,叫私田 。
到西周末期,私田的存在已相当显著 。争夺田邑、交换土地也多起来了 。
贵族们土地私有的欲望不断增长,到周幽王时,连公田都企图据为己有 。周王像原先那样从贵族手里收公田,就引起贵族们强烈的不满 。
春秋时期,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使私田急剧增加 。诸侯、大夫们富起来 。周王便不能任意侵夺他们的田地了 。
开辟和耕种大量私田,需要大批劳动力 。而用奴隶制的办法已不能调动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 。
于是,一些顺应新形势的贵族为了招徕劳动人手,改变剥削方式,如齐国田氏向民众征赋税使小斗,把粮食贷给民众用大斗;晋国韩氏、魏氏、赵氏采取扩大地亩,而不增税额的办法,收买民心 。这样,奴隶们纷纷从公室逃往私门 。
奴隶的逃亡,使一些国家的公田变成了荒原 。井田制再也维持不下去了 。以鲁国为代表的各诸侯国为增加收入,进行税制改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促使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化 。
商鞅在秦国变法中废除了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 。春秋晚期到战国初期,彻底瓦解 。
总结井田制是时代的产物,为了顺应时代而生,维系了夏、商、周时代的社会发展,随着时代的变迁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
从井田制代替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到最终的瓦解,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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