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法律的作用七年级下册( 二 )


注意:
形容词可以受程度副词“很、最、非常、十分、极、多么、那么”的修饰;部分形容词可以用重叠形式来加强语义 。
4.数词:是表示数目的词 。
①表确数(表示分数,整数和倍数):一、七千、六万九千;
②表概数:二十几(只)、七八(辆)、十来个、许多;
③表序数:第一、第三、老三;
注意:
数词与量词一般结合起来使用表示数量,数目增加可用分数表示,也可用倍数表示;数目减少只能用分数,不能用倍数 。
5.量词:是表示事物和动作、行为单位的词 。
①表事物单位的量词叫数量词:如个、台、只、条;
②表动作、行为单位的量词叫动量词:如次、回、趟、遍;
③表度量衡单位的量词:米、千米、毫升、千克 。
注意:
数量词常连用;表示事物的数量词常用在名词的前面,如“一张桌子”;表示动量的数量词常用在动词的后面,如“跑一趟” 。
6.代词:起代替或指示作用的词,代词指代不明可造成病句 。可分为以下三类:
①人称代词:表人称,如“我(们)”、“你(们)”、“他(们)”、“咱们”、“自己”,还有指代事物的“它(们)” 。
注意:
第二人称的敬称“您”不用于复数,若要表示复数,就用“您几位”“您诸位”;
第三人称复数代词“她们”专指女性,“他们”可专指男性,也可兼指男性和女性 。
“我们”指说话人,有时也可以包括听话人;“咱们”一定包括说话人和听话人 。
②指示代词:表示事物或动作的方向、程度等,如“这个”、“那样”、“每”、“各” 。
注意:指示代词“那”用于远指,“这”用于近指
【法律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法律的作用七年级下册】③疑问代词:表示疑问的代词,如“怎样”“谁”“什么”“怎么样”“哪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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