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法律的作用七年级下册

法律的作用七年级下册第十二单元 。本单元主要介绍了刑法的基本知识,包括刑法的概念、特征、分类、构成要件、犯罪构成、法律适用、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主状、罪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的附则、刑法的解释、刑法的修正案等 。本单元还配有习题,供读者自学使用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本科生及研究生的教材,也可供从事司法实务工作的人员参考 。
编者按:语法知识是语文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掌握好语法知识有助于提高语言运用能力 。统编版语文教材将语法知识附在文后进行学习,但不容忽视,从七年级开始就要慢慢渗透构建语法体系作为基石,到九年级就能够大厦将成 。本文旨在总结统编版七年级语文上下册语法知识,按照课本顺序帮助学生更好地复习,理解和掌握语法内容 。
一、修辞手法(答题规范:修辞+内容+情感)
1.比喻
①明喻:本体和喻体之间用“像,好像,仿佛,如同,……似的”等比喻词连接 。如“像牛毛”
②暗喻:本体和喻体之间用“是,就是,变成,成为,等于”或“破折号”来连接 。如“理想是闹钟”
③借喻:本体、比喻词都不出现,借用喻体直接代替本体 。如“一群黄蝴蝶飞起来了”(树叶)
2.比拟
①拟人:把物当人写,赋予物以人的动作,行为或思想感情 。
②拟物:把人当物写,或把甲物当乙物写 。
3.排比
(当然,除课本系统地专题讲解以上三种修辞外,课文学习时还学到设问、反问、对偶、对比、夸张、引用、反复、反语、借代、顶真、互文,随文学习就可以 。)
二、词汇分类
(一)实词:具有实在的意义,能够作短语或句子的成分能够独立成句 。
包括:“名动形数量代” 。
1.名词:表示人和事物名称的词 。
①表人物名称,如娃娃、姑娘、青年;
②表具体事物,如绿萍、镰刀、蟋蟀;
③表抽象事物,如爱情、法律、精神;
④表时间名称,如夜晚、夏天(时间名词);
④表处所名称:如上海、广州、中国;
⑤表方位名称:如上、前、里头(方位名词)
注意:
①表人物的名词,在后头加“们”表示多数;
②方位名词常用在其他名词后头,组成表示处所、范围或时间的方位短语;
③名词一般不受副词修饰 。
2.动词:表示动作行为、心理活动、发展变化的词 。
①表示动作、行为:走、跑、打;
②表示心理活动:爱、担心、佩服;
③表示事物又总在不断发展变化:增加、减少、出现;
④表示使令:叫、让;
⑤表示可能、应该、意愿(能愿动词):能、会、可以;
(能愿动词和后面的动词一起作谓语中心语,也可以单独作谓语中心语,后面不能跟名词)
⑥表示动作趋向(趋向动词):来、去、起来;
(趋向动词可以单独作谓语中心语,也可以在谓语中心语后面作补语 。这类动词往往放在表动作行为的动词之后,用来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向,如“”跑回去”)
⑦表示判断(判断动词):是 。(主要联结句子的主语和宾语)
注意:
动词可受副词“不”的修饰,后面可带“着、了、过”,表示动态 。部分动词重叠后表示时间短暂或尝试的意思 。
3.形容词:用来描摹人或事物,表示人或事物形状、性质、状态的词 。
①表示状态的:快、慢、悠闲、激动;
②表示性质的:美、坏、纯粹、高尚;
③表示颜色的:黑、苍白、绿油油;
④表示形状的:高、窄、笔直、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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