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四层及以上住宅加装电梯从何时开始实施?


天津四层及以上住宅加装电梯从何时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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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四层及以上住宅加装电梯时间
答: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等七部门对《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 。修订了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表决方式、协商调解、使用维护等有关规定 。其中明确 , 建筑层数为四层(含四层)以上的住宅房屋,即可加装电梯 。修订后的指导意见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
一、实施条件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天津四层及以上住宅加装电梯从何时开始实施?】城镇范围内,依法建设交付使用的住宅房屋 。
非单一产权 。
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
建筑层数为四层(含四层)以上 。房屋建筑结构符合安全要求 。
二、表决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相关规定,修订了加梯表决方式 。
修订为 , 既有住宅需要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征求所在栋(门)全体业主(承租人)意见,经本栋(门)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承租人)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承租人)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承租人)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承租人)同意后,签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
拟占用业主(承租人)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承租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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