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哲学理论一般是考生需要记忆的部分,而唯物辩证法又是公基中经常考到的重点之一,那么今天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网就来为考生们盘点一下唯物辩证法的基础知识点–三大基本规律!

辩证思维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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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规律 。辩证矛盾不同于人们思维中出现的逻辑矛盾 。辩证矛盾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 。对立和统一(即斗争性和同一性)是一切事物矛盾具有的两种基本属性 。
1.内外因关系
内因即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它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所以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但它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简言之,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属于事物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则是事物的个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之间的关系 。
3.矛盾的不平衡性
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指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
主要矛盾是在一个矛盾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则是在一个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其地位可以相互转化 。
矛盾的主要方面,指在主要矛盾或者非主要矛盾中,其对立的双方中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一方;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则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一方 。一般说来,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的性质 。非主要方面对矛盾总体的变化、发展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也会互相转化 。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在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中,辩证的否定是决定性的环节 。
事物运动的总体过程,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从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的进程 。否定之否定是普遍存在的事物周期性发展过程 。否定之否定的整个进程,是一个无限前进和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循环往复”、“原地踏步”的过程 。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
三、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
同时,量变和质变是互相渗透的:量变中渗透质变,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质变中渗透量变,这是指质变过程中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
辩证思维,这个词印象中出现最多的是高中政治里,考研政治里 。主要是以矛盾为出发点,用运动、发展、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并解决矛盾,最终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 。

辩证思维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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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思维
第一,辩证思维是高级思维活动 。辩证法教我们通过事物的表象,剖析内在的问题,揭露事物的本质 。这种思想在我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家庭中都能用到 。思维或者思想,最终都是帮助人解决问题、认识世界,达到人与社会平衡和谐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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