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投资汉堡店,其中一个只出资金其他不参与,如何分配股权?


首先三人是合伙投资汉堡店多半都是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对外经营 。所以理论上不存在股权的分配 。严格来说应该是叫做合伙份额的分配 。考虑到三方合伙 。一人出资金并且不参与经营 。但是参与分红的 。另外两人可能出资金以及参与经营的方式 。我的建议是:
1.明确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2.因为一人出资但不参与管理与经营 。所以店铺的经营利润应当酌情降低 。原本的比如如果是三人1:1:1 。那么分红的比例我建议参照4:2:4的比例经营分配较为适宜 。这里就会牵扯到提前将“人力股”纳入考量范围内 。这样做不仅可以激励实际经营者的盈利心态 。而且随着总利润的提升 。那么不参与经营那方的实际获利自然也会提高 。
其他观点:
你好!建议如下:1.不参与经营只出资金的股东要按照每元注册资本3元以上的价格出资 。另两名经营股东按照每元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出资;2.两名经营股东要与非经营股东商定 。前两人要持有70%以上的股权表决权;3.两名经营股东要约定当出现意见分歧时的解决方式;4.对以上设计要约定在股东协议、公司章程之中 。

三人合伙投资汉堡店,其中一个只出资金其他不参与,如何分配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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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观点:
【三人合伙投资汉堡店,其中一个只出资金其他不参与,如何分配股权?】签订合伙协议 。约定各自合伙出资方式及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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