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赡养老人的法律条款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赡养老人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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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会有坐牢的可能性,今天小编就相关问题给大家做个整理说明 。
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 , 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
虽然《民法典》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 。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 , 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 。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 , 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 。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 , 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
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 。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 。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 。
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 。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
相关问题回复一、赡养老人子女应做什么?
答:赡养老人,子女应该做到尊重、关心和照料老人,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等义务 。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赡养老人的法律条款】二、赡养老人多个子女分配是怎样规定的?
答:父母有多个子女的 , 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 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 , 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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