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宝马男”案件如果没有视频资料证明,结果会怎么样?


据说第一个传出视频的是昆山的一个辅警 。这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安纪律 。应该严肃处理 。但是鉴于该违纪客观上推进了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是正义的行为 。建议将该辅警的编制转正 。纳入公安正式编制一一人民公安需要这样有正义感的人 。
其他观点:
即使所有人骂我 。即使我遭到报复 。我也要把话说出来 。我希望高法出来 。重新仔细的客观的重新判定案件!
我对死者表示同情 。一个住了九年监狱的人 。与社会脱节了九年 。好不容易找到点事干 。刚刚享受了有女朋友 。有宝马车的生活 。他是想好好活着的 。但是他死了 。死于一把自己车上的刀 。这是违法的刀具 。大家都知道 。他也清楚自己爱惹事 。怕别人打他的时候打不过 。留一把刀放车上以备万一 。这是违法的 。但是符合他的身份和过往 。原本只是吵架 。升级为普通的打斗(争议一) 。然后升级为死者持械的殴打 。注意 。没有严重威胁人生安全的动作 。(争议二)后面的我不想提及 。我最大的困惑在于为什么不从一个巴掌拍不响的角度认真的还原整个案件的全过程 。可以说事件的升级是有原因的 。为什么死者不上来就拿刀 。第二 。在拿刀后不上来就捅 。为什么还有比划虚砍的动作?
争议一 。在第一分四十四秒(4.01分钟视频) 。杀人者有一个明显的上前击打耳光的动作 。同时 。杀人者嘴上没有停 。
争议二 。死者连续的击打对方 。主要是针对后背 。杀人者并不怕对方的动作 。也就是说杀人者很清楚对方不敢杀他!也就是他知道自己不会受到严重伤害!事后验伤 。杀人者只有挫伤!挫伤是什么 。没有任何威胁生命安全的可能!
一个很清醒的知道对方并不是杀他的人下了死手 。所以我认为不是正当防卫!
谁才最值得同情 。不是白衣哥 。而是刀尖舔血随时可能死的社会边缘人 。你好歹有个工作 。家里有特殊情况值得同情 。但是那些人呢 。狱里呆过或者长期在歌厅的妹子比你们家境通常更惨!只是这些边缘人被多数人看不起!谁的心态更不健康!谁的压力更大 。客观理性的看待问题 。就像死去的龙哥(逝者已矣 。虽然不认识 。我为你惋惜) 。知道了不能拿刀捅人(为此坐牢) 。结果自己反被捅死 。一次酒后的冲动就被一个更冲动的人杀了 。其实我知道龙哥你虽然酒后 。你还是清醒的 。你知道自己不能杀人 。但是火起来了 。但是你还是控制了自己的情绪没有捅他 。所以我为你感到特别特别的冤屈!一个酒后的人都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杀人 。为什么你不能!
什么叫基于一般常识 。对于一个辗转多地打过工的四十岁人来说 。按照一般百姓认知的原则 。他非常清楚对方是在吓唬自己!
【昆山“宝马男”案件如果没有视频资料证明,结果会怎么样?】其他观点:
在此 。我回应一下网络上某些同情社会人龙哥的网友 。也许你们觉得应该同情死者 。即使他对于白衣哥于某是施暴者 。即使他对于某又骂又打又拿刀追砍 。但是他死了 。你们就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同情他 。
按我的个人观点 。一个普通人在对方人都是戴着大金链 。纹身 。且多势众的情况下 。在对方对自己打骂并用管制刀具威胁自己生命安全的情况下 。夺到了威胁自己生命的管制刀具 。能否停下来抽根烟冷静冷静?判断对方在失去武器的情况下是否对自己的威胁已经停止?对方是否不会从车里另外拿出一把致命性武器或者开车撞 。或者打电话纠集帮手进行下一轮报复?
另外死者的行为如下 。首先 。宝马车违规压实线进入非机动车道逼停正常行驶的电动车 。其次 。宝马车一伙与遵守规则的电动车一方于某从口角冲突升级到了肢体冲突 。再次 。宝马车一方携带管制刀具 。最后 。刘某用管制刀具追砍于某 。
以上这几条随便单挑一条出来都不占理 。也不合法 。更谈不上正义 。请问你们这些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人知道吗?全社会声讨死者的大前提就是他的非法、他的不正义 。试问一个三观正常的人 。为什么要为某些不正义的人和事站队?去同情某些不正义的行为和人就是你们所谓的三观?我们广大人民为什么要去跟你们这些人一样维护这样不正义的人和事情?骂你们算是好的 。希望你们回归正道 。如果认准了你们是真傻逼 。谁会跟傻逼论长短?呵呵
最后 。想必得到这个结果大多数人都觉得皆大欢喜 。我只希望得到这个结果是因为法制 。而不是舆论 。如果是后者 。依旧让人觉得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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