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27年 被拐26年,她一直记得人贩子的脸( 二 )


王律师介绍 ,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又补充了一起犯罪事实,目前起诉书指控的该案被拐儿童多达11名,这11名被拐卖的儿童目前已经全部比对成功 。
此次庭审 , 杨妞花将民事赔偿金额从790万元提高至880余万元 。王律师介绍,原来赔偿金额参照的是国家赔偿标准,今年5月份国家赔偿的标准提高了,因此也相应地有所提高 。至于赔偿金额是如何计算的,王律师表示,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构成,“第一是杨妞花父母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第二是杨妞花被拐卖的这26年人身自由被限制的赔偿金;第三就是精神赔偿金,每年10万元,26年共计260万元;第四是杨妞花这么多年寻亲的支出 。”
不过 , 王律师也坦言,赔偿金额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或只能认定很少的部分,“但是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诉求 , 让人贩子的行为造成的受害人家庭损失和人员死亡结果的事实得到认定 。我们是为了表明一个态度,同时也是为了对其他人贩子起到震慑作用 。”
2、26年一直记得人贩子的脸 在法庭上再次与其四目相对
7月14日下午1点30分左右,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一审结束,法庭择期宣判 。
杨妞花说 , 余华英在法庭上声称虽然拐卖了这么多儿童,但是没有对他们进行虐待 。
不过,杨妞花说她就曾遭到过余华英的虐待 。而另一名被拐男童的养父也向警方供述,这个孩子到他们家时,头部有伤,说明余华英对这个孩子造成过伤害 。
杨妞花在庭审结束后表示,一审过程中余华英的认罪态度不好 , 虽然承认拐卖了这么多孩子,但在很多地方含糊其辞,对她不利的就说不知道 。
王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本次庭审进行得比较顺利 , “法庭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 , 检方对余华英犯罪事实的所有证据都进行了出示,最终认定被告人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并当庭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死刑 。”
“在庭审中,被告人余华英虽然认罪认罚,但我们认为她的认罪和悔过态度是不诚恳的,因为对本案的很多细节,她都没有供诉 。”王律师表示,这些都不影响对被告人的最终量刑,“因为公诉人的证据都是扎实的,鉴于此,被告的辩护人也提不出其他的意见 。”
杨妞花在法庭上当面和余华英对质,问她是否记得自己 , 余华英说记得 。“然后我亲口告诉她,是我打电话报的警,最终让她上了法庭,在法庭上也是我要求判她死刑的 , 因为你对我造成的伤害是无法用任何东西弥补的 。26年来,我一直记得你的长相 。”
杨妞花说,她根本就不想看到余华英的那张脸,“但是为了让她得到惩罚,我再次跟她四目相对 。”
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宋世锋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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