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处罚新标准


公职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处罚新标准

文章插图
公职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1.公共场所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1、酒后驾驶的,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曾因醉酒驾驶、再次醉酒驾驶受过处罚的,处10日以下拘留 , 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吊销驾驶证 。
2.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二、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为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 , 制定本意见 。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 mg /100 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
前款所称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公职酒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处罚新标准】(一)造成交通事故 ,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 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
(五)存在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
3.醉酒驾驶机动车 ,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4.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被判处罚金时,应当根据被告人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确定适合主刑的罚金数额 。
5.公安机关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查获过程、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血液采样等情况进行记录;有条件的 , 应当拍摄照片、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采血前逃逸的 , 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
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抽血前再次饮酒 , 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视为醉酒 。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予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 。凡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对其实行监视居住 。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酒驾本身就是违章行为,既不能因为是公职人员涉嫌酒驾,就对其网开一面,也不能因为当事人是公职人员就必须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 。公职人员违法犯罪之后,要面临的法律后果和其他普通民众都毫无差别,因为酒驾并不会被判刑 , 所以,国家单位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开除公职 。
公职人员醉驾开除公职吗
1.公职人员酒驾后是否被开除公职?
公职人员醉酒驾驶已经构成犯罪,肯定会被开除公职 。但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不起诉,或者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 免除刑事处罚的 , 不得开除公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二.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的阈值和检验》(GB19522—2004) , 指出醉酒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