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学院高职扩招2020招生简章 温州商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二 )


第五章 综合测试
第十一条 综合测试程序
1. 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总分值为100分 。
2. 测试形式:于考前一周在学校招生网公布 。
3. 学校根据普高招生考生学考折算成绩、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计划12倍的比例(同分带入)确定参加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所有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综合测试环节,未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资格 。
4. 综合测试时间:4月30日
第十二条 综合测试环节考察范围及方式详见《温州商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试说明》
第六章 成绩计算办法
第十三条 普高招生考生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形成 。以上各环节成绩若有小数值,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3位 。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折算分如下:
科目
A
B
C
D
其他科目
22
20
17
15
外语
25
23
20
15
备注:1.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2.学考成绩不合格或未取得等级的不予计分
第十四条 考生可选其中6门最高等级的科目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计分方式与应届生相同,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
注: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中相关科目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 。学考等级是外省获得的 , 须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未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否则我校不予认可 , 并计为0分 。
第十六条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折算为100分)+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形成 。以上各环节成绩若有小数值,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3位 。
注: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取得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分 , 以“服务平台”提供的成绩为准 。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
第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
第十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名单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照学校综合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折算成绩排序 。若仍相同,则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业水平成绩信息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科目就高等级排序 。若仍相同 , 则优先排序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照学校综合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成绩进行排序 。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 ,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第二十一条 录取方式: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
1. 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 。
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先确定“拟录取”名单;再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为“备录”名单 。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
【温州商学院高职扩招2020招生简章 温州商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若专业实际参考人数未达专业计划数110%,该专业按实际参考人数的90%(小数点四舍五入原则)进行择优录?。?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
2. 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 。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 。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陆平台进行录取选择 。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 。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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