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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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全面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基本原则
坚持“业主自愿、市场运作,政府支持、依法监管 , 程序优化、安全规范”的原则,充分发挥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以共建共享、方便生活、公平合理、团结互助、文明和谐为出发点,倡导小区整体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有力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 力争做到符合电梯加装条件的既有住宅积极加装、能装尽装,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
二、适用范围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 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迁范围,且原建筑结构未设置电梯的地面以上既有住宅 。
(二)既有住宅一般以单元为单位加装电梯,如加装电梯属于多个单元共用,则加装电梯意见征求范围基数为共用电梯的所有单元 。加装电梯应当征求上述范围内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
(三)加装电梯安装方案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电气安全、防雷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 , 不影响既有住宅的整体性安全 。
(四)加装电梯拟设位置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 。
(五)制定有电梯加装、管理、检验、维修、保养、更新方案;电梯运行维护方案及费用(含电费、检验费、维修保养费、更新费、管理费等)分担方案;加装电梯的施工安全责任和运行管理责任落实方案等,并按规定办理加装手续 。
非既有住宅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参照本方案执行 。
三、目标任务
按照“充分调研、全面摸底,街道引导、试点先行 , 引领示范、全面带动”的原则,通过实施三年计划,都市核心区(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伊滨区)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完成率(以小区为单位计算,下同)力争达到50%以上,孟津区、偃师区力争达到20%以上 , 其他县(新安县、宜阳县、洛宁县、伊川县、嵩县、栾川县、汝阳县)城市区力争达到15%以上 。
当年完成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经市、县区两级职能部门确认的数据,认定为当年度完成的目标任务数 。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
对全市城市区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既有住宅全面调查摸底,从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房屋结构安全、场地条件、消防要求、业主意愿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同步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活动 , 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初步台账 , 并选择适合加装的既有住宅作为试点,为全面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夯实根基 。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国晟集团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消防支队、市工信局、市通管办、铁塔公司、国网洛阳供电公司、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洛阳市热力公司、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洛阳分公司 , 河南有线洛阳分公司
(二)批量试点,引领示范(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
各县区政府结合调查摸底形成的工作台账,按照不少于辖区内街道办事处数量50%的标准,选取既有住宅确定电梯加装试点,在政府指导和业主自主选择加装模式的前提下试点加装电梯,力争在全市形成一批安全可靠、价格低廉、样式先进、模式新颖、群众欢迎的加装电梯样板,进一步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引领全市加装电梯工作进入快车道 。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通管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国晟集团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市消防支队,铁塔公司、国网洛阳供电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洛阳市热力公司、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洛阳分公司 , 河南有线洛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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