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二 )


【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文】(三)总结经验,全面加装(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各县区政府在总结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 依据前期形成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台账,在业主自主选择电梯加装模式和授权的前提下,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安装公司统一加装或统一招投标,全面推进电梯加装工作 , 力争有条件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能装尽装 。其中,2024年底前,都市核心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完成率力争达到20%以上,孟津区和偃师区力争达到8%以上,其他县力争达到5%以上;2025年底前,都市核心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完成率力争达到35%以上,孟津区和偃师区力争达到15%以上,其他县力争达到10%以上;2026年6月底前,都市核心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完成率力争达到50%以上,孟津区和偃师区力争达到20%以上,其他县力争达到15%以上 。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通管办,国晟集团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市消防支队,铁塔公司、国网洛阳供电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洛阳市热力公司、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洛阳分公司,河南有线洛阳分公司
五、具体办理事项
(一)规划备案阶段(5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事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备案(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
(二)施工许可或登记阶段(5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批事项:总投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 , 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 。
登记事项: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需办理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程登记(由行政服务大厅受理) 。
(三)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阶段(5个工作日内)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审批事项:特种设备使用审批 。
联合验收事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 。
六、相关要求
(一)安全要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加装电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制造和安装,符合电梯救援相关要求 。电梯安装前电梯加装业主代表应报告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应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验合格 。
(二)质量安全责任
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主体负责加装电梯项目的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要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对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工程及设备质量负总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生产企业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备案通过的设计图纸和国家、省相关标准进行规范施工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质量安全监管专职机构(单位编制内的职能机构)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依法依规落实属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行业监管指导义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
(三)办理要求
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积极支持加装电梯各项工作 。各县区要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与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和文明城市创建相衔接,纳入整体规划布局中统筹推进 。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通管办等单位和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国晟集团、国网洛阳供电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洛阳市热力公司、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洛阳分公司,铁塔公司、河南有线洛阳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陈兴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责,对各县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主动服务指导、积极协调保障,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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