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隐匿财产的做法有哪些 离婚时隐匿财产


离婚中隐匿财产的做法有哪些 离婚时隐匿财产

文章插图
离婚中隐匿财产的做法:
1、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 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 , 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
3、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4、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 。
【法律依据】
【离婚中隐匿财产的做法有哪些 离婚时隐匿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离婚时 ,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