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赣州市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赣州市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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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赣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部门):
2023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将于3月7日9:00—3月17日17:00进行,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3〕2号)(附件1)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一并遵照执行 。
一、初三年级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允许具有赣州市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在赣州市报名考试与录取 。不得接受学籍和户籍均非赣州市的学生报名 。具体如下:
1.学籍和户籍均在赣州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组织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各县(市、区)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 , 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规定 。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赣州市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2.户籍在赣州市,但学籍为外省或本省外市的(即在外省或本省外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 , 允许其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部门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并参与当地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 。
3.赣州市户籍的历届生可以在户籍或原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原学籍在赣州市的外省或本省外市户籍的历届生可以在原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
4.学籍在赣州市 , 需回外省市报考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需回本省外市户籍地报名的,根据省报名规定对户籍要求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截至2023年2月底);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户籍依据” 。
5. 根据《关于取消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安排的通知》(赣教职成办函〔2022〕9号)(附件2)精神,“各中等职业学校统一进行秋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对象为秋季招生对象” 。今年起我市中职类招生执行省、市新政策 , 相关考生须按要求报名 。
6. 报考师范定向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需求县(市、区)户籍的生源 。各有关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名资格认定办法 。
二、地理生物考试对象及成绩时效性
我市地理、生物原始成绩(必须是参加赣州市组织的考试和阅卷的)继续计入升学总分 。不得接受学籍和户籍均非赣州市的学生报名 。严禁考生毕业前重复报名多次考试 。具体规定如下:
1.初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 必须做到应考尽考,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组织报名参加考试 。
2.初二年级因休学未参加当地考试的,复学后可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后再休学(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的学生,原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继续生效(由考生书面申请,报所在学校、招考部门逐级审核认定,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复学后不得重复报考 。
3.户籍在本市的社会类人员(含历届生)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须参加地理、生物考试 。
4.学籍在外省或本省外市的本市户籍学生,允许其回户籍地招考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地理、生物的考试 。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报名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 。各地要切实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执行省、市报名工作要求 , 召开好校级、班级、家长会议,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和管理,周密组织布置报名工作,精准把握政策和时间节点,做到任务到校、责任到人 。同时,要通过、官微、宣传单、公示栏等多媒体多形式广泛宣传报名政策,做到考生人人皆知,社会家喻户晓 。尤其是从今年起取消春季分流 , 中职学校招生方式发生变化等,要做好政策引导和改革衔接工作 。要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防止出现违规“中考移民” 。要严格执行均衡资格认定条件,不得降低要求或改变条件 。各地不得对考生报名加以更多的限制条件,不得剥夺考生参与中考的权利 , 做到应报尽报 。
2. 加强考生信息的规范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和信息校对管理工作,及时地无误地收集信息与相片,准时上传,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重报 。要组织学校班级对在校生学籍信息进行认真细致梳理 , 确保学籍系统、户籍系统和考籍系统信息完全一致 。要采取措施,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尤其是加强同姓名学生信息检查核对和孪生兄弟姐妹的信息与相片核对,确保人信一致、人像一致 。需要修改学籍系统考生信息的,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报名结束后要对学生更名行为予以制止 。因修改信息导致各系统信息无法及时更新、招生录取平台与学籍系统信息对比不一致造成建立学籍困难或失败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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