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祥为何要把退位后的溥仪逐出紫禁城?


好像给很多人的印象是冯玉祥激进的脑袋一热 。就把溥仪赶出去了 。其实这里也有一段故事 。我来絮叨一番 。
退位后的小朝廷

冯玉祥为何要把退位后的溥仪逐出紫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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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祥为何要把退位后的溥仪逐出紫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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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府与清廷进行交涉 。要求清皇室遵守民国法律 。奉民国正朔 。经过反复协商 。于民国3年(1914)12月26日制定“善后办法”7条 。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清皇室应尊重中华民国国家统治权 。除优待条件特有规定外 。凡一切行为与现行法令抵触者 。概行废止 。
清皇室对于政府文书及其他履行公权、私权之文书契约 。通用民国纪年 。不适用旧历及旧时年号 。
冯玉祥为何要把退位后的溥仪逐出紫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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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于清皇室 。照优待条件 。保护宗庙陵寝及其原有私产等一切事宜 。专以内务部为主管之衙门 。
清皇室确定内务府办事之职权 。为主管皇室事务总机关 。应负责任 。其组织另定之 。新编护军专任内廷警察职务 。管理护军长官负完全稽察保卫之责 。其章程另定之 。慎刑司应即裁撤 。其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役及太监等犯罪 。在违警范围以内者 。由护军长官按警察法处分 。其犯刑律者 。应送司法官厅处理 。
清皇室所用各项执事人等 。同属民国国民 。应一律服用民国制服 。并准其自由剪发 。但遇宫中典礼及其他礼节 。进内当差人员所用服色 。得从其宜 。
以上内容 。均在中华民国4年1月6日《政府公报》中刊载 。
溥仪小朝廷虽被迫接受“善后办法” 。但是并不认真执行 。民国6年(1917)宪法会议即将召开之际 。曾策划了一次请愿活动 。
内务府官员 。以及旧臣遗老、京师总商会等保皇组织纷纷向向众、参两院上书请愿 。说优待条件“业已行之数牛 。中外翕然 。毫无异议 。当今日制定宪法之际 。公民等拟请以宪法明文确实保证 。俾垂久远 。”同时 。四处活动 。拉拢各政治团体 。制造声势 。
冯玉祥为何要把退位后的溥仪逐出紫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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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冯国璋
4月24日召开的宪法会议认为 。关于清皇帝优待条件及待遇蒙满回藏各条件 。本属缔结条约性质 。曾经临时参议院议决 。当然永远生效力 。其加入宪法与否 。效力均属相等 。不必再议 。清室对这样的结果当然不满意 。但是也无可奈何 。
当年6月发生了张勋复辟事件 。冯玉祥参加了讨伐张勋的战斗 。打败张勋收复北京后 。他就极力主张扫除小朝廷 。铲除这一复辟祸根 。驱逐溥仪出宫 。且保护其作为普通国民的个人人身安全 。他曾为此通电呼号 。但由于段祺瑞的态度 。以及当时他只是一个旅长 。人微言轻 。没能实现这一愿望 。
民国13年(1924)小朝廷的末日终于来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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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冯玉祥
11月4日 。由黄郛内阁召紧急会议 。将优待清室条件加以修改并讨论通过 。修改后的清室优待条件是: 今因大清皇帝欲贯彻五族共和之精神 。不愿违反民国之各种制度仍存于今日 。特将清室优待条件修正如左:
第一条 。大清宣统皇帝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 。与中华民国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权利;
第二条 。自本条件修正后 。民国政府每年补助清室家用五十万元 。并特支出二百万元开办北京贫民工厂 。尽先收容旗籍贫民;
第三条 。清室应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条 。即日移出宫禁 。以后得自由选择住居 。但民国政府仍负保护责任;
冯玉祥为何要把退位后的溥仪逐出紫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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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 。对溥仪小朝廷犹如晴天一声霹雳 。由北京警备总司令鹿钟麟、警察总监张璧会等带兵包围了皇宫 。将溥仪以及家人驱逐出宫 。从此 。不仅永远结束了溥仪在紫禁城的皇帝生活 。也永远结束了清王朝的残余统治 。
冯玉祥丝毫不后悔
冯玉祥驱逐溥仪出宫 。曾经得到孙中山先生的赞同和支持 。但却遭到段祺瑞以及清室遗老旧臣的反对 。
溥仪被驱次日 。段祺瑞即致冯玉祥一电 。亟表不满 。其电文略曰:“顷闻皇宫锁闭 。迫移万寿山等语 。要知清宫逊政 。非征服比 。优待条件 。全球共闻 。虽有移住万寿山之条 。后商未为不可 。迫之 。于优待不无剌谬 。何以昭大信于天下乎?望即从长计议 。”冯复电为:“此次班师回京 。自愧尚未做一事 。只有驱逐溥仪 。乃真可告天下后世而无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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