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因违法犯罪受伤 并非一概不能认定工伤

【工作中因违法犯罪受伤 并非一概不能认定工伤】

工作中因违法犯罪受伤 并非一概不能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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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每天负责开车将郊区厂里的货送到市区,送货路线相对固定 。一天清晨,我因闯红灯,对方来车违规变道,双方避让不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右腿骨折,交警认定我承担事故半责 。我认为自己应属于工伤,而公司认为我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应认定为工伤 。请问,公司的说法对吗?
读者:冯明昭
冯明昭读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显然,该条例并没有将吸毒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和过失犯罪排除在工伤之外 。也就是说,职工在工作中遭遇事故伤害,即使是由于自己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或者因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而构成过失犯罪,如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的,仍然可以被认为工伤 。因此,尽管你在工作中违反交规造成自己伤害,也应当属于工伤 。如果公司拒绝为你申报工伤,你可以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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