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截止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三 )


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
(1)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 , 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其他专业按第七条标准收取学费 。
(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
(3)教材费等按每人每年600元代收,多退少补 。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 。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学校网址:https:http://www.wzvcst.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http://zs.wzvcst.edu.cn/
招生微信: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wzvcst-zs)
咨询电话:0577-88412441
咨询QQ号:800081290
传真:0577-86185777、88412441
监督举报电话:0577-88417726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如遇重大突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
3月28日截止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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