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开发与古建筑的保护,如何平衡城市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

如何平衡城市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

城市建设开发与古建筑的保护,如何平衡城市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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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法律进行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的保障便是法律,对于其保护的法律可以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保护 。按照国家的成文规定,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依据 。
2、分级保护文化遗产:可将文化遗产分为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县级,根据不同的级别采取不同的措施 。文化遗产具有自身的价值,根据不同的年代、完整度、数量、文化内涵,反映其价值的大小 。
3、博物馆保护: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收集、陈列和保管的场所,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将文化遗产分类别的进行保护,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方式 。根据文化遗产种类建立不同的博物馆,不但可以保护好文化遗产,而且还可供广大游客参观学习 。
城市建设开发与古建筑的保护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中,高度重度重视对具有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的古建筑的保护 。首先是加强法律保护,将居有重要价值的文物建设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加强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其次是加强规划保护,通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制定和修改完善,对重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村)予以整体保护 。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在旧城改造中对有关建筑进行评估,采取原地保护,迁移保护等措施,使先人创造的优秀文化得到妥善的保护 。
如何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和品质之城建设的关系以国际化的新理念,从城市建设与旅游开发、城市建筑风貌改造、新农村建设与旅游开发、项目包装与招商等四个方面,深入浅出了解在城市建设中营造城市客厅、城市特区、城市景区;城市特种建设项目与各类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旅游开发区的现代营造理念与技巧;探索总结出的通过旅游建筑建设、城市建设等旅游资源综合开发,解决资金与城市、旅游发展之间矛盾的具体方法 。
继承和保护城市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本身就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在建设中采取严格措施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从而使城市现代化与历史文化遗产浑然一体,交相辉映,既显示了现代文明的崭新风貌,又保留了历史文化的奇光异彩 。长阳丰富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是少有的,当人们为自己拥有如此珍贵的资源欢欣鼓舞时,往往忘记了保护和开发的合理方法 。
为了刺激经济的发展,决策者们往往允许对其随意承包开发,有的并无多大资本,开发档次低,有的无详细、科学的规划,随意性大 。于是,问题接踵而至,在风景区大搞度假村建设和人为景观建设,巍然成风 。他们自以为能吸引游客,殊不知众人最反对这种画蛇添足、急功近利之举 。更为严重的是,珍贵的资源遭到了再也无法恢复的彻底性破坏
一. 强化文化意识 丰富城市内涵
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灵魂和根,没有厚重的历史传统和绚丽文化的城市,会让人感到苍白和浅薄 。近年来,文化部门在以文化建设提升城市品味上有着成功的做法,,令八方游客沉醉其间,把美丽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族风情、优雅的城市环境融为一体,努力创造出民族传统文化和时代气息相辉映的城市文化,实现了传统与现代的衔接和交融 。
二. 强化生态意识 优化城市环境
加快经济发展是民众的最大愿望,搞好生态建设也是群众的迫切要求,只有处理好“生计”与“生态”的关系,建设富而美,富而安,才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城市可持续发展”,这是21世纪城市发展的主题,也是体现“以人为本”,实现从生存型城市到生活型城市转变的必要条件 。城群山环抱,大河绕城而过 。城在山中,水与城相拥,依托这一自然地理优势,对城市进行美化、绿化和亮化,创造出浑然天成的城市自然山水环境,把城市带入“小桥流水人家”的诗境 。在工作中重点规划建设了一批有特色的城市公共绿地、园林街道、花园式单位及小区,积极构建生态城市格局,逐步造就“城中有园、园中有城、水清城秀”的城市生态环境,塑造城市“窗口”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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