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款办理指南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款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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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月对冲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南具体如下:
一、受理条件
1、对冲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
2、对冲还贷人在申请时无逾期欠款,且1年内无3期以上逾期记录 。
二、办理时间和方式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的月对冲服务申请栏中签名申请,贷款发放当月生效 。
2、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于每月的1号至20号正常营业时间在中心柜台申请办理,办理当月生效 。
三、 月对冲还贷的方式
月对冲还贷即每月在规定的扣款日用对冲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先对冲借款人,再对冲其配偶*直接冲抵其月贷款本息 。如对冲还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每月对冲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00元余额*小于月还贷本息额,则差额部分由中心从指定的借款人银行还贷账户中划扣;若银行还贷账户金额亦不足,则本月不能对冲,当月按逾期处理 。
四、月对冲还贷的变更 。
1、贷款结清后,对冲还贷自动终止 。
2、在贷款期间可申请终止对冲,或增加、删除对冲还贷人 。
3、在对冲还贷期间,如对冲人有三期以上逾期欠款,中心有权自行终止其对冲还贷业务 。
五、所需材料*原件*
1、借款人身份证
2、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增加配偶或配偶代办的须提供*
3、配偶的身份证、离婚证*删除配偶对冲的需提供*
六、办理地点
1、具体地点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5-B118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湘潭县公积金管理部一楼5号柜台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款办理指南】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2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3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
2、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06月01日~10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七、办理流程
1、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资料是否齐全,业务是否合规
2、审核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资料是否齐全,业务是否合规
3、办结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审批是否通过
八、收费依据
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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