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不落实 工会出手帮维权

【工伤待遇不落实 工会出手帮维权】

工伤待遇不落实 工会出手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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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 扬州某机械公司女工周女士的丈夫再次来到市总工会 , 当面把一面绣有“有求必应、用爱普法”的锦旗送到了市总工会法工部长严婷的手上 , 并且连声表示:虽然妻子工作的企业没有建工会 , 但市总工会面对职工工伤待遇不落实的问题 , 毫不犹豫地出手相助 , 几次*示 , 像周女士这样因工受伤后得不到应有工伤待遇的员工还有好几位 。一般都是发生工伤后企业提出“私了” , 员工被迫接受 。员工实在要申报工伤就自己去报 , 企业不积极主动 , 有些员工也就放弃了工伤申请 , 同时他们的工伤待遇也大大“缩水” 。为此 , 他们已经多次同企业交涉 , 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 , 至今没有结果 。
今年2月下旬 , 接到周女士及其家人的投诉后 , 扬州市总工会高度重视 , 副主席韩士军亲自过问 , 多方协调 , 法工部长严婷当即与企业所在的邗江区总工会取得联系 , 当得知这家机械公司至今没有建立工会后 , 随即又联系上邗江区应急管理局和公益律师 , 与企业所在地工会一同到公司了解情况 , 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会法等法律 , 对职工展开法律援助工作 。邗江区应急管理局还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 , 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
经过反复宣传 , 企业负责人逐步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 以及落实职工工伤待遇的法定义务 , 同意工会出面调解 。工会从企业守法合规、安全生产的角度给予了建议 , 并在维护职工权益的基础上 , 拿出了调解方案 。经过几轮协商 , 市总工会法工部严婷部长又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周女士多次沟通 , 最终在3月3日达成调解协议 , 并当即支付了部分款项 , 3月6日上午把全部款项付给了职工 。至此 , 这起工伤待遇纠纷在工会努力下 , 圆满调解成功 。
扬州市总工会法工部提醒:国家制定工伤保险条例 , 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 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 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国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果员工发现所在单位没有为自己办理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福利 , 可以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 , 也可以寻求工会帮助 。同时 , 一旦发生工伤 , 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如果单位没有申请的 , 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申请 , 以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据江苏工人报消息 王槐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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