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创立家慈善基金会?要怎么在国家注册?( 二 )


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 。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 。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五、基金会的注销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 。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
基金会注销的 。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 。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 。完成清算工作 。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办理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200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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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观点:
【怎么创立家慈善基金会?要怎么在国家注册?】 设立一家基金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需要双重管理:不仅需要到民政部进行登记(实为审批) 。还需要挂靠一家慈善领域相关的“业务主管单位”(一般为政府机关和党政部门) 。由于找不到可以挂靠的业务主管单位 。一些民间慈善组织无奈采取公司的形式 。以营利组织的形式从事慈善活动 。但在财务和税务上成本很高 。设立基金会的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 。设立基金会应满足如下条件:(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设立基金会的程序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申请人在网上履行设立登记的填报程序后,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基金会登记后,应当依法申请刻制印章 。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3、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的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组织,是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基金会如何认定为慈善组织《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三)不以营利为目的 。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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