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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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封存满半年的;
4、本人及配偶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7、出境定居的;
8、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
拓展:
补缴住房公积金
需要满足的条件
是什么?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3.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
需要提供的材料
1.补缴情况说明、
2.补缴证明材料、
3.《运城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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