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后一天临下班被人事告知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辞退,你们怎么看?( 二 )


所以 。公司于员工试用期最后一天以工作能力不行为由辞退员工显然站不住脚 。是没有道理的 。公司的目的是不纯的 。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
更为关键的是 。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原因很简单 。人事仅仅以口头的形式告知员工试用期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 。但缺乏明确的考核 。公司是拿不出对应的证据资料的 。所以这种辞退是不合法的 。
虽然《劳动合同法》里面明确规定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是 。这并不等于公司可以随时、随意的利用该法律条款欺凌试用期的员工 。因为你公司要辞退人 。就必须拿出白纸黑字铁板钉钉的证据出来才行 。拿不出证据 。仅仅凭借口说 。根本没有法律效力的 。这也是我为什么说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不合法 。道理就在这里 。
退一万步说 。就算员工真的工作能力不行 。无法胜任岗位 。但是你公司方面没有收集员工能力不行的具体证据和表现 。没有对员工进行有效的考核确定 。就仅仅让人事以员工工作能力不胜任岗位要求为由辞退员工 。在流程和证据方面都是错的 。所以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还是不合法 。
因此 。如果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公司这种辞退员工的行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是要对员工支付赔偿金的 。由于员工还处于试用期 。时间很短 。所以公司顶多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员工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赔偿 。
【试用期最后一天临下班被人事告知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辞退,你们怎么看?】当然在现实中 。很少有员工因为这种情况去劳动维权 。所以基本上都是很委屈的离开 。这样的公司如果经常这样做 。那它的口碑非常差 。而且这种公司往往都是一些小微私企 。极度缺乏规范的管理 。所以在这样的公司里面也没啥发展 。员工早点离开也是一件好事 。免得耽搁了自己 。当员工被公司故意这样辞退的时候 。就可以这样来想 。起码心里会舒服点 。
其他观点:
公司的这种做法 。虽然与试用期内辞退员工 。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对方相悖 。但总算在试用期内给出了明确的意见 。如果工资能按照约定的金额结清 。对员工重新找工作来说 。应该影响不大 。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 。就是社保问题 。正常情况下 。试用合格转正的员工 。在办理社保时 。都会从入职的那个月开始缴纳 。也就是说 。试用期的员工也应该享受公司的社保待遇 。只是工资比转正后低20%左右 。所以 。试用期内被辞退的员工 。不应该主动放飞梦想自己该得的权益 。
另外 。试用期员工也是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 。若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且试用期超过了一个月 。那你就应该主张从第二月开始获得双倍工资的权利 。
试用期是个双向选择的过程 。因此 。通常来说 。只要员工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和遵章守纪 。公司是不会故意不给你转正的 。因为公司天生要用人 。若你能顺利完成工作创造价值 。要是再有发展潜力 。公司当然会求之不得 。
当然 。也不排除有的公司 。在某些低门槛的岗位 。通知不断的招聘试用新员工而节省用人成本的;或者是某些高精尖的岗位 。通过一个月的高薪试用 。来套取方案或解决某个问题的 。如果真的遇到这样的公司 。离开也许是一种幸运 。因为谁愿意把自己托付给一个没有诚心正意的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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