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连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咸阳市连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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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咸阳市连续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 , 秦都区、渭城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88元 , 追齐了西安市待遇水平 , 其他县市达到了每人每月168元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重要组成部分 ,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 ,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 , 大力推动促使全市不断完善政策体系 , 实施全民参保 , 提升经办水平 , 推动实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截至2022年底 ,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231.22万人 , 参保率99%以上 , 为70.54万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13.1亿元 , 有效保障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
【咸阳市连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去年以来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加快西安—咸阳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进程 , 推动实现与西安同城同标 , 市委、市政府多次进行专题研究 , 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 安排市级人社、财政部门在积极调研、反复测算的基础上 , 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 , 制定提高全市待遇水平具体方案 , 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从2023年1月1日起 , 将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去年7月1日提高11.5元的基础上 , 再提高12元 , 达到每人每月168元;秦渭两区先行一步 , 直接追齐西安目前每人每月188元标准 , 其他县市将按照每年8%的增幅 , 力争“十四五”末咸阳全域达到西安市同期标准 , 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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