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购买二手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邢台市购买二手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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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
2、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一户口簿原件 。
3、提取人名下联名卡或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任一行个人一类储蓄卡 。
4、所购房屋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和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5、异地购房且购房地为本人或配偶户籍地的,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
6、异地购房且购房地为配偶工作地的,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职工本人当场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
7、职工与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提供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一份 。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12329
办理流程
1、职工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提取证明资料向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 。
2、管理部审批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提取规定的,管理部当场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管理部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提取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并按照管理部要求提供其它辅助证明材料,管理部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需赴外地核实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在内;不准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原因 。
3、资金支付 。准予提取的,提取资金转入缴存人本人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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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常见问题)
1、提取金额:可以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或不动产权证书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使用住房按揭贷款购房的,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首付款;全款购房的,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整取到百元,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
2、购买商铺、公寓等非自住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
3、不动产权证书中房屋所有权人为两人以上且为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关系的,只能为其中一个购买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共同购买住房的,不能申请提取) 。
4、职工在本人或配偶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的,不能申请提取 。
5、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但尚未偿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住房消费类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期间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
【邢台市购买二手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7、购买拍卖住房的,按照购买自住存量房(二手房)提取政策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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