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天津二手房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协议( 七 )


在此也提示开发商 , 不要忽视广告或宣传资料对购房者的影响,在销售环节应对相关设施及设计向购房者进行充分的提示说明,避免产生纠纷 。
商品房买卖易在交付环节产生纠纷商品房买卖有涉及面广、交易流程复杂、履行周期长等特点 , 因此,房屋能否正常交付、交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等便成为此类纠纷的争议焦点 。
在二中院受理的案件中 , 因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证等引起的纠纷占比较高 。
同时,商品房交付标准一直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争议的焦点 。多数情况下,开发商认为“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即为交付,但在购房者看来,验收合格并不意味着房屋的交付 , 如果房屋存在不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其他质量问题,也可以拒绝收房 。
此外 , 实际交付的房屋与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如果产生误差,也容易引发房屋价款承担方面的纠纷 。
二手房买卖多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相较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交易除了咨询、磋商、缔约、贷款、买受人资格审查外 , 还有房屋核验、解押、缴税、过户、交房等多个流程,各个交易环节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多 , 实践中的问题也更加多样 。
比如权利瑕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受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如果未对所购房屋上的权利负担情况了解清楚,则有可能因房屋存在其他抵押登记导致无法办理过户 。出卖人隐瞒其共有人身份,或违背其他共有人意志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因共同共有人拒绝追认导致合同难以履行的情况亦不鲜见 。还有违章建筑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 在二手房买卖中,顶楼、带小院的房屋,因其具有可改造性往往会受到购房者的青睐,但此类房屋也会面临因违章建筑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 。
对广大市民的几点提示
交易主体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具有约束力,缔约双方均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各自履行义务 。
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对可能影响购房者居住体验的相关设施及规划进行充分提示说明,避免在房屋交付阶段因交付不及预期产生纠纷 。应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期交付合格房屋,若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发生变化,即使实际交付房屋面积大于约定面积 , 按照公平原则,开发商也可能承担超出部分的房屋价款 。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或认购书并缴纳定金后 , 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购房资金 。在房屋符合交付条件时,购房者应及时接收房屋 。若房屋仅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 , 则应以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作为收房日 。在已经办理了产权证的情况下,购房者不宜因轻微质量瑕疵便认定房屋没有交付,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付利息和违约金 。对于质量瑕疵,购房者可以通过质量违约诉讼另行解决 。
购房者应增强交易风险意识房屋价值大、交易周期繁琐,对于购房者而言属于重大财产的取得和处分,因此,对于房产买卖应持谨慎态度 。
一是审慎辨识房屋瑕疵 。购房前特别是二手房买卖前,购房者应详细掌握房屋权属、房屋状况、有无权利负担、是否存在共有产权人等情况 , 避免出现因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出卖人无权处分、房屋有权利负担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
二是全面了解合同条款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大多为格式文本,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正确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中,对于房屋 *** 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过户时间、税费承担、户籍迁移等事项应协商清楚,具体明确 , 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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