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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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
2、客观要件 。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 , 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 。
所谓变造 , 是指对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使用涂改、挖补、拼凑、剪接、覆盖等各种方式进行加工,使其主要内容如发行的面额、发行期限或张数等加以改变的行为 。其是在真的基础上变真的少为多 , 使真的有价证券变成非原来的有价证券 。所谓国家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 。前者即国库券,是指国家为解决急需的预算支出而由财政部发行的一种国家债券 。它按面值公开发行,上面注明了偿还债务的期限与到期的利息 。一段时间后可以依法予以转让、买卖 。所谓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是指国家发行的国库券以外的载明一定财产价值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国家建设债券、保值公债、财政债券等 。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数额较大 。如果仅有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 , 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
3、主体要件 。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4、主观要件 。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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